一字一句读书网>都市青春>北宋柱国 > 第一百六十章 借酒泡妞
    成都,千年古城,十大古都之一,是此时除了大宋京城开封以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。

    成都百姓生活富足,节奏缓慢,幸福指数明显较高。

    此时四川还没有麻辣火锅,也没有辣椒,但川菜的雏形已经起源,饮食方面明显优于开封。

    凌坤徜徉在热闹的街市上,吃着极具特色的小吃,身边还有美女相伴,时不时还能牵个手,或趁她不注意亲一口也不会出什么大意外。

    生活简直太幸福了,凌坤都不想回去了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才知道,刘禅真是个傻子。”凌坤感叹道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赵明月疑惑地问道,因为当下有一种说法,意思是刘禅并不傻,只是为了保命装傻而已,很多文人学者都认同这种说法。

    凌坤嘿嘿笑道:“蜀地这么好,他居然乐不思蜀,不是傻子是什么?”

    赵明月噗嗤笑了一下,白了他一眼说:“蜀地这么好,你不会是乐不思宋了吧?”

    “呃。”凌坤吓了一跳,赶忙说:“怎么可能,成都本来就是大宋的嘛,再说成都再好也没有赵明月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。”赵明月忍住笑意朝前走去

    凌坤前世没有来过成都,但对成都印象非常深刻,一是因为川菜,二是因为赵雷的《成都》。本来他打算自驾游川藏的,可惜活生生被雷劈了。

    “哎,明月,我给你唱首歌吧。”凌坤紧走几步赶上赵明月。

    “你没病吧,大街上唱什么歌?叫人看见还以为你是卖唱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小声点,只唱给你听。”凌坤说。

    “好吧,那你唱吧,别叫人听见,我嫌丢人呢。”赵明月斜睨着他说。

    凌坤清清嗓子,开始唱《成都》:

    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

    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

    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

    (唱到此处,自然攥住了赵明月的手。)

    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