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字一句读书网>都市青春>光影交错1998 > 第九十二章 李天狗
    “砰、砰、砰!”

    阿巴村响起的爆竹声在山中不停回荡,惊的山腰处的石屋中,整个人被黄色老棉袄包裹着的甘韬,瞬间从床上坐起,拖拉着一条腿,拉开满是缝隙的掩门,向山下望去。

    一朵朵徇烂的烟花充斥着眼眸,“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

    他耷拉着眼眉,喃喃自语声后,重新返回石屋,继续瞪着双眼躺在床上,直觉今夜格外清冷。

    “狗杂,眼看就是十五,还不回家?”

    “走完这趟山就回。”他回道。

    阿巴村住下的几个月,他先是甘娃,后是李天狗;最初住在村里,后来住在山腰;至于唤他狗杂的,就是阿巴山的护林员,一位五十多岁精瘦异常的矮汉子。

    “到点,走。”矮汉子背上那杆比他矮不了多少的老套筒,意简言赅。

    靠山的人都清楚,山里路难走,可矮汉子却轻车熟路,仿若将密林当成了自家庭院,或纵身一跃,或矮身闪避枯枝,一脸轻松异常。

    密林中的第一个休息点,矮汉子转头望着后面气喘吁吁赶来的狗杂,笑道:“怪不得肯下山!”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狗杂时,他认为眼前满嘴络腮胡子,沉默寡言的人,不是什么泛泛之辈。

    他好歹当了十来年护林员,整天和大山打交道,心知肚明,靠山吃饭的人,都是半天闷不出一个屁,且心狠手辣。

    村里老乡担保说是啥电视明星,就想跟着体验护林员生活。

    他瞧着照片上那个嘴上无毛,剑眉星目,一身黑色西装打领结的人。

    在瞅瞅面前满嘴杂乱胡须,裹着黄色老棉袄,手上的老茧和他有的一拼,指甲里的污垢,厚的让人一览无余,除了眉角有些像,其它地方完全不是一个人,他不由嗤之以鼻。

    甚至越加怀疑,眼前所谓的明星,就是来探山路的。

    可最终的结果却是让他傻眼,灰溜下山的络腮胡子还真是影视明星,一个铺上躺了一星期,他依旧搞不懂这人干吗作践自己。

    第一次走山,他走走停停,络腮胡子跌的鼻青脸肿,身上不知穿了多少天,袖子黑的油光蹭亮的老棉袄,摔出了白花花的棉絮。

    一个月后的走山,他中途要歇息两次,偶尔也会听到闷在嗓子里的呼喊。

    而如今,他恢复了以往的正常走山水平,络腮胡子不仅没有叫喊,而且一直跟在身后不远处,只是喘息声还是那么粗。

    走山回来?

    “连夜下山?”矮汉子问。